工作经历及教育背景
2010年至今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主任
所获荣誉
2018年7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刘政伟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6年5月被共青团沈河区委员会评为沈河区十佳青年创业标兵
代表业绩
代理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银行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表上海宝冶集团为其与某集团公司建设施工合同一案提供法律服务(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
代表辽宁万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中信建设集团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法院)
中建五局法律服务
中建八局法律服务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东窑村民委员会诉沈阳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高人民法院)
辽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阜新中地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宽甸满族自治县汽车销售公司与辽宁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行纪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刘政伟长期为宝冶集团,中建五局,中建八局,广发银行,紫金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社会任职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2018年6月)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专家(2016年6月)
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法律顾问(2019年5月)
辽宁省公安厅法律顾问(2019年5月)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专家(2016年9月)
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7月)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2017年9月)
主要著述
2016年7月沈阳出版社出版发行《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一》
2016年7月沈阳出版社出版发行《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二》